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五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部署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二)宪法宣传周:11月29日至12月5日
(三)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宣传重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
四、具体安排
各处、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围绕主题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一)组织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月4日晚黄金时段在CCTV1套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责任部门:综合处);
(二)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主题宣传内容(责任部门:综合处、信息化建设处,12月5日前完成);
(三)利用电子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公益视频等(责任部门:会务物业处、政务中心后勤服务处、市级机关区域保障中心、市机关第二幼儿园、莱芜宾馆,12月5日前完成);
(四)组织发动中心工作人员登陆“济南法治六进”“济南市司法局”“济南日报”三个微信公众号参加“济南市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责任部门:综合处);
(五)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责任部门:机关党委,12月份完成);
(六)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责任部门:市级机关区域保障中心,12月份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已纳入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入普法工作台账,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相关指标,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各处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处各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本次活动宣传内容不做统一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处各单位自行确定,要突出主题,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三)迅速开展工作。本次学习宣传活动时间较紧,各处各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按照市司法局材料报送要求,各处各单位务必于12月6日上午前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信息及照片)、12月28日前将“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报综合处(联系人:张震,66603371),综合处汇总后按要求报送。
信息来源:济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