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参与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编制工作
能耗定额编制工作是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有效规范方式的探索,有利于发挥节能管理工作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被国管局列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5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机关事务局成立了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等人员参加的编制小组,中心作为省内重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了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是参加调研座谈,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定额编制前期,省局公共机构节能处领导带领编制组至我中心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调研。调研中,考察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监控中心的综合管控平台系统。中心节能监督处的同志向省局领导及专家汇报了济南市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及管控平台在节能管理工作中发挥的良好作用,与专家们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提供了各类能耗信息和数据,并就定额编制工作提出了建议。
二是参与专家组研讨,给出合理化建议。定额编制过程中,省标准化院编制组不定期召开了若干次专家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国家公共机构节能专家及省内各领域专家就定额编制内容、依据、执行等问题展开讨论,中心节能监督处作为定额执行部门积极参与,提出了关于定额推广、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定额执行的各项数据来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考核依据、审计标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及意见。与会专家和领导对所提建议及意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提供数据样本,保证指标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筛选数据样本、建立样本库、组织统计数据质量复核与校验,是定额编制工作的基础,也是难点和重点。中心节能监督处全力配合省局及标准化院的数据整理工作,参与完成了样本提供和统计数据抽查,反复多次地同标准化院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调用全市近几年来的统计数据并加以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为定编数据库的建立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目前,《山东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暂定)》共分党政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场馆机构等五个部分,已通过专家审查,进入报批程序。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