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于朝勃等39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政府采购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于朝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艺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毕毅斌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处长;
张晓燕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免去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职务(试用期至2011年11月);
张宁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处长,免去公车管理处处长职务;
姜晓恒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轶锋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在蔬菜基地工作);
孟庆顺同志任建设管理处处长;
胡英锡同志任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智同志任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冠同志任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罗贤岭同志任节能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静霞同志任节能监督处副调研员;
杨晓东同志任公车管理处处长,免去综合管理处处长职务;
肖宁同志任公车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允祥同志任安全保卫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孙兆栋同志任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免去建设管理处处长职务;
丁兆凯同志任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至2011年11月);
李晓雁同志任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运营处副处长(试用期至2011年11月);
李相群同志任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汪峰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任现伟同志任机关工会主席,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杨之华同志任机关工会副主席(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淑平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汪焕圣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张先亮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郭本霞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国长龙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南洋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于腾腾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付闯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科员;
王明博同志任会务物业管理处科员;
岳静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刘晓兵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李丕文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刘明明同志任生活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顾亮同志任生活服务处科员;
吴冬冬同志任生活服务处科员;
焦鹏程同志任安全保卫处科员(任职时间自2011年1月12日计算)。
于朝勃、李艺、罗贤岭、姜晓恒、李轶锋、胡英锡、李智、王冠、肖宁、张允祥、杨之华、李相群、李静霞13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1年8月16日计算。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