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于朝勃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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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政府采购中心:
局党组研究决定:
于朝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公车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毕毅斌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免去工会主席职务,继续在建设管理处工作;
张晓燕同志任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丁兆凯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副处长职务;
李晓雁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汪峰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现伟同志任工会主席,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郭天杰同志任安全保卫处调研员;
侯其永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厥有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肖宁同志任公车管理处主任科员,兼任机关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2011年1月12日